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金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I.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规定?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因过错侵犯另一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当对无辜方所受的损害给予相应赔偿,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瞒、转让、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给予处分。 。如何计算离婚赔偿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通过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责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抚恤金数额的确定,可以根据过错程度、侵权方式、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等具体情况综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行为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行为的场合和方式、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一般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5000元;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只要离婚赔偿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高于上述赔偿 ,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对方提出,但离婚赔偿需要提交证据。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庭通常不会支持它。此外,赔偿金额根据提交的证据确定。如果离婚是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婚姻的结束总是对另一方的一种伤害。如果另一方因离婚而有过错,他可以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要求离婚赔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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