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季羡林之子诉贝达贪污案能否撤销赠与合同 |
释义 |
[事件经过] 纪林的儿子纪成成起诉说,2008年12月,纪林曾写道,“北京大学图书馆原来保存的书籍和文物只保存了下来,我从来没有说过所有的捐赠”,以及“完全委托我的儿子纪成诚来处理与我有关的所有事情” 纪林承认纪林完全委托纪林以书面形式处理取消捐赠协议的事宜2008.在此基础上,他主张北京大学归还上述珍贵文物、书画649件 对于纪成的诉讼,北京大学回复说纪林先生没有撤销捐赠协议,《合同法》明确规定,可撤销性规定不适用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纪成“还原作”的说法毫无根据 自从纪林于2009年7月去世以来,纪成一直在与北京大学协商归还这些文物、书法和绘画。据《济南时报》报道,继成在经过近三年的谈判失败后,于2012年6月14日将起诉书邮寄至法院。2012年8月3日,该案正式立案。审判集中在三个问题上:第一,归还原物的请求是否合法;第二,赠与协议是否有效;第三,赠与协议是否公益 下午,双方就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Ji Cheng认为Ji Cheng已获得Ji*Lin先生的特别授权,有权处置649件物品。纪成有权决定所涉标的物是否继续保存在北京大学,并要求归还原物。此外,捐赠协议尚未签订,相关标的物也未交付。最后,北京大学不是公益性组织,赠与协议也不是公益性的 北京大学认为,纪成诚要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无论是从物权角度还是从委托代理角度来看,都没有权利依据。从物权的角度来看,纪成成不能证明自己是所涉标的物的所有人。纪林先生没有将涉及的标的物交给纪成城,他说,即使涉及的标的物属于该房地产,纪成城也不是唯一的继承人。从委托代理的角度来看,委托代理关系只存在于死亡之前。委托人死亡时,委托代理关系自动终止 至于捐赠协议是否成立,北京大学认为该协议成立并生效。捐赠合同是一份承诺合同,不需要实际交付,Ji*Lin从未表示要取消捐赠协议。捐赠协议具有公益性质。本案涉及的古籍书画不仅具有物质价值,而且具有精神财富的传承 由于北大不同意调解,合议庭未进行法庭调解。审判持续了近五个小时,主审法官于下午3点宣布休庭,决定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的。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和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应当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进行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的,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部分转让的,赠与人只能撤销未转让的部分,动产不能撤销已转让的部分,赠与人可以在赠与交付前撤销赠与。不动产赠与人可以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前撤销赠与。对于产权,根据法律规定,权利转让是否以登记为有效要件。在产权交付或权利转让登记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捐赠人的可撤销赠与,不得是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也不得是具有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的,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 有道德义务的赠与,是指基于道德情感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赠与,不仅不符合道德规范,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因此,无论双方如何订立赠与合同,捐赠人不得撤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和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赠与。<,(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三)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其他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社会公益事业。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以上是《吕芭》编辑对《纪林子诉北京大学引用职业案,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的相关回答。通用域名格式。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您可以联系我们网站上的律师,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