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编写总统提出重审的指示
释义

1、 庭长提起再审的说明如何撰写法院决定提起民事再审裁定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
    

(××××××)×民建字第××号案件
    <。。。(注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和诉讼事由)××××年××月××日作出××××民事××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院长将案件提交司法委员会讨论后,认为。。。(简要说明再审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如下:。本案将由法院组成的新合议庭再审。再审期间,原判决(或裁定)暂停执行。<。人民法院再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对已经结案的案件,如果发现有错误,有权根据审判监督职能,提起再审,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行使司法权的法定机关和公职人员。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有权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共同行使本院审判的司法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不同,启动方式和适用程序也不同。(2)提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所谓真错误,不仅包括认定事实的错误,还包括适用法律的错误;它既包括实体法适用上的错误,也包括法律程序上的错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没有错误的,不能进行审判监督。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在尚未生效的判决中发现错误,只能通过二审程序予以纠正,但不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3)再审程序必须在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决定再审的书面裁定后才能启动。
    

三、民事再审事由
    

民事诉讼法第177条,各级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确有错误的,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第一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的执行不得中止。
    

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当事人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再审:(一)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的;(2)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 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和裁定;(5)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和枉法行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前款规定的,应当驳回申请。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经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以上知识是对“如何撰写庭长再审说明”问题的回答。如果法院院长认为案件有错误,需要重新审理,他可以将其提交司法委员会。如果司法委员会决定再审,他将做出书面裁决。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7: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