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文件能否视为合同报价 |
释义 |
1、 招标文件是否可视为合同报价在招标活动中,“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均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就是诱导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这不是意图的表达。在投标活动中,这是一种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不是一个,而是不少于三个,因此应该进行广告宣传。要约邀请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不想向我出价,你就不能参加这个活动。如果您感兴趣,您可以根据我的报价邀请函中的规定了解更多信息(此处使用“监管”一词,而不是“谈判”,不是因为现在是买方市场)。如果你参加,你需要更多地了解它。 要约邀请书规定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什么样的人可以报价 准备和销售招标文件,其中详细描述了项目,并初步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这里再次说明,不是通过协商)。让报价人更多地了解该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招标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应当先办理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具备已确定的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说明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简言之,招标项目投标前必须满足的两个基本条件是履行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的项目审批程序和资金来源,应满足的条件是: 1)招标人已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和概算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已批准 3)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4)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以上是对“招标文件是否可视为合同报价”的回答。我们可以理解,招标文件可以被视为合同报价。我希望这对你有帮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律师事务所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再次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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