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协议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
释义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三)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五种情形的解释: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所谓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将虚假情况告知另一方,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另一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基于欺诈人对欺诈行为的错误理解而作出的意思表示。 根据《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所谓胁迫,是指强迫对方违背真实意思,损害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和财产,或者威胁损害法人的荣誉、名誉和财产。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根据《合同法》第52条,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第三方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集体或第三方 通过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主观上是恶意的。也就是说,明知或明知他的行为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双方有勾结。共谋是指相互串通和共谋,使当事人能够就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和结果达成一致,从而实现共同目的。当事人就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协议后,同意相互合作或者共同实施合同行为。双方串通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该是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都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法律将予以干预。 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合同绝对无效的一般原则处理。根据《合同法》第59条规定,双方因本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国家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行为,掩盖其真实的违法目的,或者该行为形式合法,内容违法的行为。 当事人以合法形式隐瞒违法目的的,其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不违法。然而,这种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想要达到的目的,也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种法律形式来掩盖和实现其真正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蔽行为,我们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和真实意图,准确判断当事人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法律、行政法规必须禁止当事人实现的真正目的或者手段。合同当事人有逃避法律的意图;第三,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采取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4)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但合同明显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目的和内容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法解释》第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为依据s“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合同,不询问当事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造成的。只要该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即被确认为无效>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口头协议无效合同的相关内容。合同无效的,对双方均无法律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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