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合同中的口头协议 我们在日常购物中的讨价还价是一个从法律角度签订合同的过程。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订立过程非常方便快捷。但是,口头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就很难证明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对于一些重大事项,建议尽量使用书面合同。此外,对于一些特殊事项,法律规定只能使用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无效。 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或电话交谈等通信设备的形式订立的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在自由市场购买蔬菜、在商店购买衣服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密切相关。这也是现代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实行“无类型”原则的重要原因。合同的口头形式不需要双方同意。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合同形式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口头合同的优点是简单快捷,缺点是在发生争议时很难获得证据。因此,这种形式适用于可以立即结算且关系相对简单的合同。对于不能立即结算的合同和更复杂、更重要的合同,不应采用这种形式的合同。在实践中,合同的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没有书面证据。例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时,有时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些书面材料只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反,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成立,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如果他们未能履行或完全履行口头合同,他们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形式可分为必要形式和不必要形式。所谓强制性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具有一定形式或经过特定程序的合同。正式合同包括依法应当采用的书面合同、需要认证或者公证的合同,以及依法必须经有关国家机关批准的合同。所谓非自愿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采取某种形式和程序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书面合同形式是指能够有形地表达合同、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所包含内容的形式。 口头合同是一种非正式合同,指当事人以语言而非文字表达意思的合同形式。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结算的交易中非常常见。其特点是简单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很难获得证据,也很难区分当事人的是非。因此,《合同法》原稿规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价格或者报酬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即时结算的除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以法律规定为准。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合同中的口头约定吗?合同中的口头协议可以。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且合同内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则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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