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续。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一)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2) 合同终止;(3) 债务相互抵销;(4) 债务人依法存放标的物;(5) 债权人解除债务;(6) 债权债务属于同一人;(7)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内容: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主要区别是: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仅适用于连续性合同,即不能一次性履行但必须连续履行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工作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合同;原则上,合同的解除仅适用于非连续性合同。适用条件不同。合同的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约,也适用于无违约;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情形。不同的法律后果。合同的终止只会使合同关系在将来消失,不具有追溯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合同的解除可以使合同关系追溯消失,从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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