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雇主的需要,一些求职者在简历上大做文章。你知道这会导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使他们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吗。近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北京某制药公司副总经理伪造简历的案件,导致其劳动合同无效 被告池是日本国民。为了获得高薪,他在日本一家制药公司伪造了中东海外顾问和总代表的职位,因此他成功地与北京一家制药公司签订了一份月薪6万元的雇佣合同,并被任命为该企业的副总经理。随后,他起诉人民法院要求履行合同,法院最终裁定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8条,以欺诈或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你可能认为只有当雇主签署劳动合同时,欺诈和威胁才会存在。本案为工人欺诈案。本质上,合同义务属于双方。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合同的无效将对过错方产生不利后果 法官提醒一些渴望找到一份好工作的朋友,他们必须依靠自己的真实技能。虚假终究是虚假的,最终会伤害他人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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