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该公司已超过一年没有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想对其辞职进行补偿 |
释义 |
1、 如果公司已超过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辞呈,公司是否需要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雇主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双倍工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因此,企业应支付双倍工资时。如果未支付,员工可以申请 2。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建立无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不利。不签订劳动合同仍然不能免除工人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条例》规定的各项义务。如果没有,员工可以向部门投诉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前往卢巴。com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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