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但协议未完成时我可以离开吗 |
释义 |
我现在服务于一个著名的企业集团。前两年,由于发展需要,公司去年和今年对我进行了两次培训,并签订了培训协议,为公司服务十年。以下赔偿不是我个人的要求。目前,公司的管理水平日益下降,人事制度奖惩、懒惰、惩罚、勤勉等等,我也觉得自己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从长远来看,我会死的。网友费云写信问:我现在服务的是一家知名企业集团。由于公司近两年的发展需要,公司去年和今年为我进行了两次培训,并签订了为公司服务十年的培训协议。以下赔偿不是我个人的要求。目前,公司管理层日趋衰败,人事制度奖惩懒惰。我也觉得我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从长远来看,我会“消失”。虽然公司也对我表示感谢,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愿望,总是想为外国企业创造一个新的职业。现在合同将在不久的将来到期,但服务协议还有八年。我可以合法离开吗?另外,两家培训公司的费用只有5000或6000元,我也为企业认证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如果赔偿金可以离开,要花多少钱?请告知 答案: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承包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业主。“工人提前30天向雇主发出书面通知不仅是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工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雇主同意。30天后,雇员向雇主申请解除劳动合同,雇主应予以处理。但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您合法离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但公司将根据您与本单位签订的培训协议获得补偿 培训协议体现了双方的含义,是合法有效的。您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在vio中生效双方培训协议不一致,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标准按照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终止劳动合同依据的批复第3条执行: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雇主的出资(指有货币支付凭证的情况)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如果试用期和合同期满,雇主可以要求雇员支付培训费。具体支付方式为: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分配资金;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分配资金;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平分出资额,按员工履行的合同期减少支付;未约定合同期限的,按五年服务期平分出资额,按员工履行的服务期扣减;如果双方就减少的计算方法达成一致,则应以该方法为准。如果合同到期,如果雇员要求终止合同,雇主不得要求雇员支付培训费。“ 在您为公司服务期间,公司对您进行了两次培训。您在第一次培训中为公司服务了两年,在第二次培训中仅为公司服务了一年。根据上述规定,您给单位的报酬应乘以实际服务的比例计算在十年服务期内,每次培训后的期间由培训成本加起来。您可以计算您应向公司支付的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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