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风险负担是什么 |
释义 |
工作合同的风险负担是什么 风险负担是指由于双边合同中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损坏和丢失,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世卫组织承担的法律制度。本工程合同涉及的标的物主要是原材料和工程成果,其风险负担主要是指因原材料和工程成果在交付前的意外损坏和损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770条(承揽契约)承揽契约为承揽人依委托人之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委托人支付报酬之契约。承揽契约包括加工、订制、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法规将无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 合同法第251条 “工作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工作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是承包商;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被称为订购方,如果财产是根据合同或其他规定获得的法律手段,财产所有权一般从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 以上为中国有关合同风险的法律法规。合同风险负担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仍然存在与风险相关的明确问题合同负担,您可以咨询更专业的律师或到法律部门进一步了解。Law bully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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