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即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公平合理地确立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一些合同中,相关劳动法律法规通常只提供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可能并不公平合理。两个资历和能力相同的人在工资和收入上有很大差别,或者能力强的人的收入低于能力差的人,这是不公平的。另一个例子是,雇主提供少量培训费用来培训工人,但要求工人进入长期服务期,在服务期内不增加工人工资,也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增加工资。这些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它们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的。此外,还应注意的是,雇主不应滥用其支配地位,强迫工人签订不公平的合同。平等自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平等原则,二是自愿原则。所谓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不分高低和隶属,不存在命令服从、管理管理关系。只有地位平等,双方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当然,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工人成为雇主的一员,由雇主管理,并处于被管理的地位。雇主和工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里提到的平等是法律平等和形式平等。在中国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大多数工人和雇主的地位实际上是不平等的。但是,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优势地位为依据,对订立劳动合同附加不平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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