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人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与用人单位解除定期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雇主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工人的权利。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人工作。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此,应当指出,用人单位未违法的,劳动者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在工作中遭受或受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2)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生病或受伤(4)在怀孕、分娩或哺乳期间(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因法律原因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按照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录用的,应当优先考虑裁减人员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4: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