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谁有权声称合同无效 |
释义 |
确定无效合同的标准是什么?有权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根据《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谁有权要求合同无效 (I)对于仅涉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无效请求应受到主体和时间的限制。主张合同无效,是通过确认合同无效,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或使当事人承担相应的债务。此时,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应为无效合同的一方。无效合同产生的债权受法院保护的,还应当有时效。(2)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合同,请求无效的主体不受限制。例如,对于无效的经济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定无效合同的标准是什么?谁有权声称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情况包括通过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等。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在互联网上寻求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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