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变更和转让法律规定的解释 |
释义 |
合同变更的解释关于转让的法律规定 合同变更的过程是双方协商一致的过程。因此合同中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也适用于合同的变更。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当事人可能对变更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该合同 (2)不得根据双方的约定转让该合同 (3)不得根据法律转让该合同 【解释】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债权人在不改变合同权利内容的情况下,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可以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合同权利。如果转让了所有合同权利,则会消除原始合同关系并生成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新债权人。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应当加入原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因为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双方还应根据协商原则变更合同内容。当事人可以根据要约、承诺等合同成立的约定,决定是否就变更达成协议。如果双方就变更达成一致,变更后的内容将取代原合同的内容,双方应根据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变更的内容不仅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任意变更合同的做法也是违约,双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合同变更可能是对合同标的的变更,从购买康佳彩电转变为购买长虹彩电,或增加或减少合同数量。例如,最初计划租用十间办公室,然后再租用五间。可能是演出地点由北京改为上海,或者演出方式改变。例如,原始卖方交付货物后,买方自己提货。可以是提前或延长合同的履行期限,也可以是重新约定违约责任。双方支付的价格或报酬的调整是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此外,合同担保条款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也会导致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修改需要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但在某些情况下,仅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是不够的,双方还应履行法律程序。例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同意对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进行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事项和税务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外资企业法》第10条规定,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大变更,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项目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从其规定。因此,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事项变更有具体要求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如果不履行法律程序,即使双方同意变更合同,变更的内容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应注意,本条规定的合同变更概念不包括合同双方的变更。虽然从广义上讲,合同主体的变更也是合同变更的原因之一,但合同法中合同主体的变更,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变更,在本章通过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制度进行调整。因此,本条规定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对合同变更的形式作了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变更合同的约定和债权人发出的合同变更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已不再局限于原经济合同和涉外经济合同,包括一些基于自然人的合同关系,因此本条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但对双方而言,最好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的主要内容,这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找到解决争议的依据,如果双方未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明确一致,则推定合同未发生变更 [解释]本条是关于合同变更内容的模糊规定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在luba.com上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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