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甚么情况下,雇主应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 |
释义 |
具体来说,这七种情况如下: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雇主可以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员或额外支付雇员一个月的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人员重组和裁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并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详见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随便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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