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试用期内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为完成某项任务或劳动合同期限少于三个月,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试用期不予约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可见。劳动合同需要在试用期内签订 为了主动,防止被“锁定”,很多企业往往在试用期内不与员工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只与员工签订“试用合同”。事实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 ,因为即使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仍然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企业想要终止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依法给予补偿。 法律还规定,如果只签订试用合同,则不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期限。显然,如果你在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锁定”,但实际上碰巧被“锁定”。因此,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与新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试用期 此外,许多企业认为双方在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因此,企业在试用期内不需要为员工支付社会保障费,事实并非如此。虽然双方在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但已经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在试用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上述相关回答,试用期协议一般在试用期内签订。如果是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双方同意在试用期内应有一段时间。如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三个月至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您仍有相关法律意见,可以致电路霸网在线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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