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能否自愿不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双方能否自愿不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单位的主要义务,不存在自愿不签订的情况。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非法用工,将承担很大的风险或责任,主要包括: (1)不足一年的,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换言之,如果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合同,则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应当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双倍工资时,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如果雇员仍不愿签字,雇主应书面通知雇员终止劳动关系,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一个月或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达到一年的,视为未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需签订补充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自雇佣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向员工发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则应视为自雇佣之日起一年内已与员工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并有义务立即与员工签订书面的无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可以看出,签订劳动合同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也是雇主的法律义务。如果雇主未能履行该义务,将承担上述不利后果。由于工人自愿不签署合同的声明违反了法律规定且无效,因此不能免除雇主的法律责任。 无论工人是否自愿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雇主承担,且成本非常高。 通过小系列的安排,你可以知道双方不能自愿并同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以上是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我相信你已经从上面找到了相关的答案。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情况复杂,法律咨询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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