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能否设立全资子公司 |
释义 |
1、 合伙企业能否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或者设立全资子公司 合伙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投资者,对投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是为了保护主要股东。上市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其全资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存在切断了连带责任向上市公司的传递。因此,子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相反,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提供查询服务 综上所述,只有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全资子公司,以确保公益事业单位和其他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害。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您联系luba.com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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