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工人因病被解雇,他们可以获得哪些条件的补偿 |
释义 |
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和休息的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延长的医疗期应由雇主和工人明确约定,但约定的延长医疗期和前条规定的医疗期不得少于24个月 法律咨询: 我妻子在私营企业工作多年。现在她病了,目前很难治愈。她在不久的将来不能去工作,所以单位发出了一份雇佣通知。我们希望单位能给点补偿,但是老板说你不能自己来上班。并不是企业不需要你。赔偿金从哪里来?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律师的回答: 首先,我肯定老板的陈述是错误的。让我根据法律做一些介绍 首先,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所谓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限标准的规定》明确规定,医疗期限按照本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在本单位工作的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每工作满一年,医疗期将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如果工人被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认定为完全无法工作但不符合退休和辞职条件,则医疗期应延长 延长的医疗期应由雇主和工人明确约定,但约定的延长医疗期和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少于24个月。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员工一旦患病,单位不得立即终止或终止合同,必须等到其医疗期满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也构成非法解雇,并承担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0条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 您可以具体比较上述规定。如果您的丈夫仍在医疗期间,单位不能终止合同;医疗期满确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给予规定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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