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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补偿是否可以协商支付
释义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6个月,应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12年。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根据企业(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条件下,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仲裁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条例(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受雇主劳动管理并从事雇主安排的有偿劳动的人员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雇主业务的组成部分
    <2.如果雇主未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当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以下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分配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2)“工作许可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服务证明”和其他身份证明文件(3)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和“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词,etc
    

第(1)、(3)和(4)项中的相关凭证由雇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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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2: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