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能力鉴定新规定的亮点是什么 |
释义 |
为了给受伤员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受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员工应当告知申请人改正和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申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需要补正的资料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组织鉴定,并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伤情复杂且涉及多个医疗卫生专业,则可将做出劳动能力评估结论的时限延长30天,作为一个亮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员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调整现场考核时间,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对于不方便移动的受伤工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现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日内,及时向员工及其用人单位传递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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