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本提单与电汇提单的区别 |
释义 |
正本提单与电汇提单的区别1.正本提单是指由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的提单。一套提单通常是“三正三副”。任何原件都可以用作发货凭证。通常,它与全套正本提单一起流通。发货后,发货人通常通过银行(跟单信用证或托收)将全套正本提单转让给收货人(只要发货人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交给银行,银行将向发货人付款;只要收货人向银行付款,银行就会将从发货人处取得的全套正本提单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就可以提货),或通过国际快递将其转让给收货人(跟单信用证或托收除外) 2.电汇提单解除是指托运人向承运人(船运公司)申请并提供电汇解除担保后,出发港的船运公司或其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或电传通知其目的港代理人——提单项下的货物无需凭正本提单放行,收货人可以使用电传提单扫描/传真副本(由收货人公司盖章)或身份证明来提货。电传提单消除了原始提单需要通过银行向收货人转让单据的环节或者快递,所以它可以解决“货物和其他单据”的问题,特别是在远洋运输附近。由于远洋运输的运输周期较短,很容易出现货物已到达目的港但原始提单未到达的问题,导致收货人无法提货-时间延迟,并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港口压船费,仓储费等 4.正本提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和转让,但电汇放行提单不能流通和转让。电传解除后,正本提单丧失了所有权凭证的功能、可转让性和可转让性。因此,电传提单与原始提单有很大不同,但是,电传提单的功能和用途与海运提单非常相似,正本提单的有效性是发货人(货物卖方)向银行结汇的主要单据之一。正本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船长以书面形式签署,或通过签字盖章等合法手段签发。为防止银行或收货人在流通过程中因遗失或延误而及时收到提单,正本提单通常一式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一份在卸货港办理交付手续后,其他复印件自动失效。装船后,提单正本可与大副收据交换。进口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到货通知”后,应将货物连同正本提单一起提货,以换取“提单”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大家都知道,尤其是从事外贸出口的朋友们,使他们对自己的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对自己的工作有更大的帮助。但是,要取得成效,还需要在实践中多下功夫。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在lvba.com上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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