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劳动争议应在萌芽状态下消失 |
释义 |
集体劳动争议应在萌芽状态消失 事实上,自2009年以来,中国因劳资纠纷引发的集体纠纷时有发生,最近出现了罢工、减速、集体请愿、请愿、集体示威等趋势,保定棉纺织厂有**签约员工沿国道远足北京,许多**汽车员工因不满低工资、低福利自发罢工,最终导致中国广州本和东本的四家整车装配厂关闭,日产量损失超过2.4亿元。鉴于集体劳动争议对管理和社会的破坏性,沈律师认为,事实上,许多集体劳动争议可以在萌芽状态下消失。传统工人保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和能力较弱。当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时,他们倾向于采取遏制或被动申辩的方式,但现在中国的劳动法不断完善,普通工人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维权意识由被动变为主动。用人单位要树立危机意识,建立相应的劳动争议应对机制,充分重视集体纠纷的萌芽状态,为了在情况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给企业造成损失 以笔者2012年参与的一起集体劳动争议为例,首先,只有12名员工因工厂搬迁导致工作场所变更而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12个人的总需求不到30万元,但管理层对这12名员工的需求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作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全厂600名工人举行罢工,要求加薪。罢工造成的损失是每天数百万美元 由于涉及人数众多,集体劳动争议可能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对社会的影响远远大于个人劳动争议。如果不能及时妥善解决,更容易引起社会动荡,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因此,集体劳动争议应该在萌芽状态下消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