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员工怀孕后如何请假才能更好地避免被公司辞退 |
释义 |
对于怀孕女工,考虑到其身体状况的特殊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专门的保护性规定,如:劳动检查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关系。然而,如果怀孕女工一味强调自身权益而忽视履行基本义务,享受相关权益仍需在正常履行休假申请和注销手续的基础上,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办理休假手续时,可能构成《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届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卫生检查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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