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劳动者采取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如果双方就辞职事宜达成协议,员工可以就协商好的事宜辞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但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只要提前30天辞职,继续为用人单位服务30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雇员必须使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书面通知对方。由于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通知期终止的起始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因此必须慎重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他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明确给予雇员辞职的权利。这一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无任何实质性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需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即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批复》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0天以上,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应当向用人单位办理 以上是法律知识《如何办理辞职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编辑介绍。综上所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辞职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根据协商结果办理辞职。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为用人单位服务满一个月后可以离开,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咨询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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