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职务发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批准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立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以该协议为准。” (一)在自己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执行本单位分配的任务以外的其他任务作出的发明创造;(三)辞职、退休、转岗后一年内作出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第二,拥有非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单位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发明人、设计人申请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批准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由两个以上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完成该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创造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属于共同所有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批准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立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以该协议为准。” 非职务发明创造不是发明人在本单位提供的条件下发明创造的,不属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范围,本单位不应享有专利权。发明人申请专利时,即使发明人是本单位职工,用人单位也不应当阻止发明人申请专利,否则构成侵权,如何区分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如何认定非职务发明专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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