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有效吗,赔偿女方100万元 |
释义 |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或者当事人因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离婚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者解除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订立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断负有履行责任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因此,一方不赔偿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和对子女抚养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第1077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内,当事人不愿离婚的,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百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机关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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