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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局支付流程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或者逾期不作出裁决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答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出书面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第四十三条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结。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事实清楚的,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劳动工作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市制定的劳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和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工作;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管理辖区内各企业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解决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群体性劳动关系突发事件;负责劳动申诉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综合管理;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和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政策性就业安置和再就业服务工作;受委托承担就业申报、外省招工、招聘广告的审批工作;负责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要负责临时用工费的核定和缴纳,其实劳动局的工资流程很多,所以一定要多了解相关内容,相信能帮到你很多。如果你什么都不懂,可以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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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