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结婚的男女如果患有法律禁止的疾病,就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可以说,这是禁止结婚的条件。你知道中国不允许结婚的疾病吗?现在,我给大家一个详细的回答,医学疾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所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传染病。p> (二)严重遗传病,是指由先天遗传因素形成,患者丧失全部或部分独立生活能力,后代生育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病。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期避孕措施或结扎后不孕的,可以结婚。但是,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 (3)相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精神病 (4)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898年12月13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认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的规定:“一方有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如一方患有严重的生殖器官疾病,使不能发生性行为也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不宜结婚或延期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严重精神疾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郁症。严重的智力迟钝是痴呆症。发病期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梅毒、淋病、艾滋病、甲肝、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根据1995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幼保健法》第八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婚前不结婚、婚后未治愈的上述疾病的,婚姻无效,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病、指定传染病及相关精神疾病的检查。可见,不宜结婚的医学疾病主要包括三种疾病:一是传染病的称谓,是指医学上认为影响婚育的其他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幼保健法》第九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医师应当对感染期间有传染病或者发病期间有精神疾病的患者进行医学咨询;即将结婚的男女都应推迟结婚。二是严重遗传病,是指由于先天遗传因素,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后代生育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幼保健法》第十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被诊断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病的,医生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期避孕措施或结扎后不孕的,可以结婚。但是,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第三,相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精神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2月21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认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而且很难治愈”,比如一方有严重的器官疾病,所以不能发生性行为也应该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关于不适合结婚的疾病范围,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我国婚姻法没有对禁止结婚的疾病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医学上认为不结婚的疾病”作了一般性规定。哪些疾病属于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应该通过医学鉴定。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您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网上律师,了解新婚姻法绝对禁止结婚的情况,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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