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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计算机软件的司法保护是什么
释义

著作权法是当今世界上最常见的计算机软件司法保护模式。我国也将计算机软件纳入著作权法,以保护软件著作权的取得。对于计算机软件开发者来说,只要软件被开发出来,就会自动获得版权(即版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部门认可的软件登记机关登记。由此可见,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也不是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前提,也不是软件获得司法或行政救济的前提,而只是权利的初步证明。因此,注册不是获得软件著作权的必要条件。著作权法主要是对计算机软件的“作品”进行保护,而对软件的理念及其“功能”没有保护。软件开发中使用的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不属于软件保护的范围,对软件的保护仅限于“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固定在有形物体上”的创造性软件
    软件著作权的内容。一般来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1)人身权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基于个人利益,基于自己的软件作品所享有的与作品有关的不可放弃或转让的专有权利,没有直接的内容产权。根据《中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身权主要包括出版权、著作权、著作权、著作权、著作权、著作权和著作权,署名权和修改权:发表权是指著作权人决定是否发表作品和如何发表作品的权利。出版,是指将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向社会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国公民和单位开发的计算机软件,不论是否出版,都享有著作权,署名权是指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和在软件上签名的权利。不受时间限制,不因权利人死亡或者失踪而消灭。署名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对自己开发的软件进行署名的权利(2)确定署名的方式(3)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软件作品进行署名修改权是指软件开发人员对自己的软件作品进行添加、删除、修改的权利,或者改变指令和语句的顺序。修改是创造的延续,也是一种创造。无论作品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有修改的权利。(2)产权是指软件开发者对其软件作品的控制、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财产权可以分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软件使用权是指软件著作权人对软件的复制、发行、出租、使用等行为的权利,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使用和处分其软件作品,并以信息网络传输和翻译的方式取得软件使用权。使用权是软件产权的核心,也是权利人通过使用许可和转让获得报酬的基础。使用权一般由开发商享有,他人也可以通过继承、转让等方式取得使用权。报酬权是指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转让软件并从中获得报酬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只能通过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的方式来实现,并获得报酬以实现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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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8: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