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是一个营利性组织,其中所涉及的人力、物力资源不可避免地离不开管理体制。只有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公司才能更好地管理和发展。对于车辆运营公司,有必要制定一套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做好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通行第一章制度通则第一条为统一管理公司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保障行车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用车,是指公司专用车辆和公务用车。特种车辆是指公司为特定人员或部门专门配备的车辆。公务用车是指除上述特种车辆以外的一切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五条驾驶证和车钥匙由使用人管理部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保管,按车辆建立数据和费用档案,第六条每辆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一)。使用前,值班驾驶员应检查车辆里程表是否与记录表一致,是否与以前的车辆使用记录一致。使用后应记录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报销时应整理票据号核对 第七条日常使用和节假日结束后,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锁门,钥匙交行政部保管。每辆车配备“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2)。驾驶员发现车辆燃油不足需要加油时,应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记录备查 第八条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果记录不清楚、不完整或没有记录,公司应通知司机并批评相关责任人。不听劝告,屡教不改的,给予处分,暂停其使用资格 第十条车辆驾驶人必须持有驾驶证,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第十一条车辆驾驶前,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发动机油、制动油、蓄电池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附件故障或被盗,司机应立即报告,后果由司机负责。第十二条驾驶人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回家或者私用公车。违反者将受到处罚,但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3条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停车场或适当的法定地点。违反交通规则,擅自放置车辆造成损坏、被盗的,应当赔偿损失并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驾驶人应当爱护车辆,保证机械部件和外观良好,定期清洁车辆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第十五条公司车辆的维护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并按照预算执行。车辆保养至少每两周进行一次,同时填写附件4:车辆保养清单。第十六条车辆维修、保养和加油程序(一)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维修时,应当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4),提交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向行政部申报维修保养项目和费用估算,行政部与相关人员确认核实后,经总经理批准后,送指定维修厂进行维修保养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当对送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查合格后,对更换的旧件进行回收,核实维修费用合理准确,送修人员可在维修厂家账单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的生产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由送修人承担(4)能自行修理的,可以报销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费用(5)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但不急或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的,应与公司联系审批 (6)因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维修造成车辆损坏或机械故障时,费用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比例承担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包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状况、一般维修状况等,对检查不合格的,对驾驶员或相关责任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驾驶员资格。 第十九条本公司车辆保险险种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车险理赔时,车辆负责人应当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联系,并保存理赔信息。事故处理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章和事故处理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当承担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给予记过或者撤职处分(一)无证驾驶(二)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三)酒后驾驶(三)第二十二条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由驾驶员个人(含兼职驾驶员)和公司分别承担,扣缴驾驶证的罚款由当事人承担。管理部门负责每周检查一次网上维修印章记录,并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类车辆在运行中遇有不可抗拒因素时,对伤者进行急救,并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主动联系公司寻求帮助。如果是轻微事故,可以自行处理后上报公司。第二十四条因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扣除保险金额后,由驾驶人和公司根据情况按比例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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