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有急性精神病的人可以离婚 |
释义 |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夫妻关系是否真正破裂的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精神疾病的人,婚后长期不能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并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同居期间患有精神病且长期不能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坚持离婚。如果调解无效,离婚可以依法准予,从《婚姻法》明确规定的无效婚姻范围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范围可以看出,无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的婚姻登记具有法律效力。因夫妻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作为离婚案件处理,不能作为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处理。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其中第三种是“患有医学上认为婚前不能结婚,婚后不能治愈的疾病”。这里的“疾病”只指严重的传染病和不能发生性行为的疾病,不清楚精神疾病是不是“不宜结婚的疾病” 根据上述规定,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另一方要求离婚,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无论他婚前或婚后生病,经过很长时间都无法治愈。如果患病时间短或者可以治愈,就不符合离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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