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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滥用股东权利、抽逃出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长
释义

1、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变更管辖的案件,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审判期间从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案件完成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补充侦查案件的审判期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的侦查,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自治区、直辖市:
    

(1)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犯罪集团案件
    (3)逃逸犯罪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面广、打击难度大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的共同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取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不交付财物或者不转让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的,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额或者提取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一般通过章程限制股东的权利,而滥用股东权利本身在法律制度中是不允许的。如果每个股东都能利用股东的身份从事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无法正常经营,认定滥用股东权利可以直接排除,构成撤资罪应当判处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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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7: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