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可以起诉他们的公司吗? |
释义 |
1、 股东可以起诉自己的公司吗? 股东可以起诉自己的公司,而直接诉讼是股东基于股东的身份,为了自己的利益,对侵害自己利益的其他人提起的诉讼。在这里,侵害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公司和董事或者其他股东。原告是被侵害的股东,被告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决议的效力发生争议,不进行协调的,股东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的,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对公司利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就股东起诉本公司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它与其他民事案件没有什么不同。股东和公司作为民事行为主体,都可以提起诉讼或接受诉讼。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为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发生,股东是否可以以经营亏损为由起诉解散公司?如果股东的知情权受到侵害,股东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提起诉讼,谁能为原告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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