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童工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
释义 |
关于童工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亡的,应当对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条例》没有使用“工伤”的概念,而是使用了“残疾童工”一词。其含义可以理解为残疾童工不需要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事故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残疾职工或者其他劳动者给予一次性赔偿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残疾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办法》第三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职工、童工在治疗期间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一次赔偿金的数额,应当在职工或者因事故受伤、患职业病的童工死亡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2002年国务院第364号令《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儿童患病、受伤的,由用人单位负责送医,并承担治疗期间的一切医疗、生活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赔偿残疾童工和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赔偿数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从这些规定来看,童工伤亡赔偿不需要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直接按照“非法用人单位伤亡一次赔偿办法”进行赔偿,但事实上,孩子小时候的教育对他的一生特别重要。对于家庭条件差的孩子,我们也有相应的救助措施,对于不愿意学习、想进入社会的未成年人,我们也应该予以劝阻。在这个网站上,我们将为您收集最专业、最权威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访问网站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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