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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纠纷主要有哪些类型
释义

(一)双方因股权转让合同发生的争议。例如,请求履行转让合同,请求支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终止转让合同,请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等。总之,这类纠纷主要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案件审理也考虑了新《公司法》的特殊规定和原则
    

2.涉及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保护的诉讼纠纷。例如,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持异议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份。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收购价格的确定,是采用对外转让合同的价格还是公司净资产的价格进行重新评估,存在很大的争议。要尽快统一认识。又如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公司其他股东因转让股东未履行告知公司其他股东的义务,主张合同无效,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对于此类案件,一些法院认为有必要首先审查公司章程是否有约定。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应当考虑合理的期限。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变更超过一定期限的,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不予支持。受让人明知转让人出资存在瑕疵,仍转让股权的,应当对出资不足承担连带补充责任;相反,受让人不知道的,不承担责任,并有权以此为由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
    

4.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引发的诉讼案件。这种情况比较复杂。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契约关系和相对关系。一般说来,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既不能对抗公司和其他股东,也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股权无权利转让后,受让人主张善意取得公司股权。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既要考虑公司法律关系的出现,又要注意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原则,依法保护股东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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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