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滥用公司控制权的主要行为是什么 |
释义 |
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指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及其与股东滥用控制权之间的因果关系。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目的是在股东与其他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经营风险,规则的制定是平衡股东与其他当事人利益的结果。如果股东合理地维护公司的独立性,自然会享受有限责任制度的优待;股东的行为违反公司人格独立原则,未造成公司对外关系利益损失的,不得主张否认公司人格,因为公司法人格否认原则的目的是保护公司对外关系的利益。只有当公司对外关系利益受到损害时,才能否认公司人格,对公司对外关系给予必要的救济首先,公司是空壳。也就是说,股东的控制行为使公司无法实现其初衷。导致公司借壳的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具体行为使公司成为投资者的一个部门,这足以使与公司打交道的第三方无法判断其交易对象是公司还是投资者本人。第二,股东采用特定公司结构的唯一目的是规避法律规定,没有其他特殊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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