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滥用公司控制权的主要行为是什么
释义

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指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及其与股东滥用控制权之间的因果关系。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目的是在股东与其他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经营风险,规则的制定是平衡股东与其他当事人利益的结果。如果股东合理地维护公司的独立性,自然会享受有限责任制度的优待;股东的行为违反公司人格独立原则,未造成公司对外关系利益损失的,不得主张否认公司人格,因为公司法人格否认原则的目的是保护公司对外关系的利益。只有当公司对外关系利益受到损害时,才能否认公司人格,对公司对外关系给予必要的救济首先,公司是空壳。也就是说,股东的控制行为使公司无法实现其初衷。导致公司借壳的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具体行为使公司成为投资者的一个部门,这足以使与公司打交道的第三方无法判断其交易对象是公司还是投资者本人。第二,股东采用特定公司结构的唯一目的是规避法律规定,没有其他特殊利益
    第二,公司资产不足。这里所说的“资产不足”,不是指公司注册资产低于法定限额,而是指公司总资产与其经营性质和风险隐患相比明显不足。公司资产是否充足,不仅取决于公司资产的绝对数量,还取决于公司业务的性质。因此,判断公司资产绝对数量是否充足,是基于交易安全的需要,而不是法律标准。可以说,公司的最低资本金和注册资本对这一问题影响不大。一般来说,只有保持合理的债转股比例,才能保证公司的信用和经济交往的安全,不损害社会经济秩序。如果公司资产不足,即负债与股权比例失衡,则存在股东通过公司将经营风险转移给无辜者的嫌疑
    第三,股东强迫公司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虽然股东也有损失,但他们从其他方面得到的利益往往超过作为股东所遭受的损失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8: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