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私募股权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设立私募股权公司的条件是什么?《私募股权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第六条规定,基金管理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登记:? 实收资本或实缴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在自行募集、管理或者委托其他机构管理的产品中,对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总规模在1亿元以上? 有两个合格的持牌人和一个合规风险控制员(4)? 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商业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自律管理等机构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风险投资管理机构符合注册条件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 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注册登记手续管理者按照它制定的规则。可通过约谈持牌负责人、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查询基金经理的注册申请信息。,而能够理解基金经理对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诚信的私募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它是指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证券市场自由交易的权益性资产的投资。被动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然后由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管理,投资于目标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夹层融资等形式。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并经常引入新的管理团队来提升公司的价值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组织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更多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或直接委托律师事务所帮助您走出法律困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