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纳稿费后谁拥有版权 |
释义 |
1、 交了稿费后版权归谁。相关解释如下: 作者通常通过授权他人来行使著作权。报社根据作者的稿件,取得在本报刊登作品的权利。这种出版权实际上是作者允许报社行使的出版权(包括复制权和发行权)。与所有使用受保护作品一样,作者有权获得报社使用作品的版权使用费(报酬)。报社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作者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发表作品的权利后,有权决定是否公开作品;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广播、展览、发行、电影制作、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从中获得报酬的权利。第二十三条还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与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从以上规定不难得出结论:在报纸上发表作品,是作者与报纸发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可以行使作品的著作权。对作者而言,出版作品,就是行使作品的出版权,允许出版者行使作品的使用权,即以可以出版的方式使用作品(包括复制、发行);对报纸发行人来说,以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为依据,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使用作品 以上是对鲁巴网小版“交稿费后版权归谁”相关法律规定的回答,进一步补充了作者和出版者在著作权法中应注意的问题。我相信你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在法律咨询网.com上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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