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对其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人身权是与特定人有关的权利,而且它们不会因为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它们受到法律的永久保护,而且没有时间限制。出版权的保护期是特殊的,与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根据作品的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如下:。提交人作为公民的保护期为其生前和死后50年,至其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日期是最后一位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保护期为50年,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但是,作品创作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以类似胶片制作方法创作的特殊作品、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为50年,至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但是,作品自创作之日起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作者身份不明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作者在这里的“身份不明”,是指作品以假名、化名、化名或者无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身份的情形。作者在五十年内被确定的,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