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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程序
释义

股权质押的办理程序如下:。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份质押的,应当先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股份出质的,应当将股东出资证明书的所有权转让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登记在册之日起生效(显然,有限公司股权质押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也不属于备案事项,无需办理备案登记。质押合同不是正式合同,工商登记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商部门无需出具有效证明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质押方式质押的,首先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质权也应当适用《公司法》关于不转让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不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股票质押并向证券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质押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担保法;三是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的专门规定
    在质押程序方面,首先,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质押国有股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制定还款计划,由董事会审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二是以国有股质押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应当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最后,根据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国有股质押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东代表本单位持有的国有股,仅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质押股数为
    

,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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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