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署名权后使用作品是否构成侵权 |
释义 |
什么是署名权署名权作为作者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在各国法律中均有规定。关于什么是署名权,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第二种观点认为,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的作品及其复制品上标注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表达权。第一种观点认为,如果署名权与署名权相联系,人们很容易将署名权与署名权错误地等同起来。第二种观点关注署名权与署名权的区别,准确把握署名权的本质,即在作品及其复制品上标注姓名的权利,而不论放弃署名权后标注姓名的目的如何,作品的使用是否侵犯署名权,是决定是否显示作者身份、如何显示作者身份的权利。他人擅自删除作者署名、增加未参与创作的他人署名、改变作者署名方式等都是侵犯署名权益的行为。真实作者与他人就转让或者放弃署名权益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作者可以随时食言。但是,原因转让、放弃署名权而取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他人有权要求作者返还。相反,如果协议受法律保护,则作者无权主张签名的权益,否则将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提醒您,转让或放弃签名权益的效力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以上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一个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进入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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