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2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申请程序:(设立)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盖章并签字) 7。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字) 8。监事会决议(全体监事签字) 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还应提交 (1)委派书(国有独资);(2)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书(指外省市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1份。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公司的居住证、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协议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附房产证复印件) 13。集团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员企业入股决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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