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有哪些限制 |
释义 |
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取得股权并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股权转让人丧失部分甚至全部股权,导致股东地位丧失,股权受让人的股权份额增加或成为新股东。股份自由转让是公司法的一项原则。然而,股权转让往往涉及转让方、受让方、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为了维护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确保交易安全,有必要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制。因此,股权自由转让并不是绝对的,它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可转让程度较低。由于人力合作和资本合作的特点,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合作是公司业务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了维护公司的稳定,最大限度地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必要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为股权自由转让的程序性限制。同时,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与《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一般规定相比,该规定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条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是通过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的。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转让采用自由主义原则,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对外转让受到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强制性规范:一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二,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拟转让的股权。不购买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三,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任意条款,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限制内部股权转让。公司章程是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准则。它是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对公司的重大事务以及公司的组织和活动作出的规范性的长期安排。这种安排反映出强烈的自主性。当然,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特别限制,这往往是为了防止公司被个人股东控制,加强公司的人情合作 在肯定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的同时,必须明确限制性规定是限制性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司法原则的限制性条款,不应当认定为有效。具体来说:1。本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应当确认本章程无效,对股东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不因违反本章程而失效。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导致禁止股权转让。这种规定违反了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因此应该是无效的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也有一定的认识。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免费法律咨询,这可以帮助您解答疑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