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由谁来偿还债务 |
释义 |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由公司出资承担,因此破产后的债务应当以公司资产清偿 1。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之一是将合伙企业的人力合作与股份公司的资本合作融为一体。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之间具有一定的信托关系,以达到共同筹资、共同经营的目的。(2)筹资的封闭性。有限公司不得向社会募集资金,只能向股东内部募集。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部资本来自于各股东认缴的资本和财产之和。有限公司的资本不需要像股份公司那样等分,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需要按照等分的整数倍出资,只需要按照协议出资,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4)股东人数有限。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人格特征,因此股东人数不宜过多,同时,有限公司不能丧失股权,因此各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进行了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在50人以下。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5)股权转让的严格性。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不得随意转让,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不得流通或者质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股权转让时,就时间和价格而言,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⑥ 组织要规范。虽然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与股份有限公司相似,但通常是简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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