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通知和清算公告中如何规定债权登记 |
释义 |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实债权后,应当将核实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住所、清算理由、清算开始日期、债权申报期限、清算组组成、通讯地址等一般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内容,成立清算组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三次以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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