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小股份制企业改革的发展趋势 |
释义 |
针对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主要表现在以下发展趋势:股份合作制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根据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的定义,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实行全员所有、均衡经营,实行“一人一票”投票制。这种企业实际上是一种合作企业,在现代工业领域的适应性很小。除了车间式的小型工业企业外,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不可能长期采用这种企业组织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都会发生新的变化。可以说,股份合作制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特定背景和一定的适用范围。对于大多数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来说,股份合作制企业有其自身的特点,股份合作制是一种过渡性的企业组织形式。目前,一些在东部沿海城镇率先改制的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有了二次改制的要求。改制的基本方式是发展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个趋势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向大股东集中,企业管理者持股大的趋势明显。在杭州、宁波、上海、南京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城市,职工一开始都持股,持股比例相对平等。根据当地相关政策法规,改制初期经营者持股数量一般为职工平均持股数量的5-10倍。近年来,其股权开始向管理者集中,股东人数也逐渐减少。一些企业管理者持有总股本的20%-30%左右。多数企业认为股权应适当集中在管理层,这有利于企业决策和长远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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