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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释义

(1) 发起人具有法定资格,达到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五名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一般可以少于五名,但应当增加。发起人认缴并向社会募集的股本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有特定法律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在1000万元以上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和筹建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为筹集公司资金而出售、募集股份的行为。公司设立阶段的股份发行分为发起发行和募集发行两种类型。发起设立发行,由公司发起人认购设立时应当发行的全部股份;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拟发行股份总数的35%,其余部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若干股,每一股的数额相等。股票发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一股份享有相同的权益。同一时间发行的股票,其发行条件和每股价格应当相同。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公司招股说明书,制作股票认购书,由依法经批准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由银行代收代管。招股说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面值和发行价格;发行的无记名股票总数;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发行的起止期间和未完成发行的认股人可以退股的声明。这也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4)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成立大会批准。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和股东的行为准则。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决议通过。(五)有公司名称,设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机构。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在公司内部行使管理权,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是由股东组成的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是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行使监督权;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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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