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如何处理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处理我。处理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每家公司的合并公告应当在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合并所有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合并公司之间订立合并协议;上市公司不得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二)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修正案。各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合并决议。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合并公告证明书自合并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被合并公司的债务偿还和债务担保情况说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受理登记通知书》。持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向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注销通知书》;或获得拒绝注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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